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职工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房时,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2.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职工及配偶在本市购买具有产权的住房,使用商业银行或公积金贷款购房,尚未还清贷款本息的,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3. **租赁住房**:职工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租赁住房用于自住,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4. **离退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了相关手续,或已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5. **离职且不再缴存**: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或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出国(境)定居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6. **死亡或宣告死亡**: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7. **外地户籍职工离开本市**:外地户籍职工离开本市,与本市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8.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且未再就业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9. **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职工或其配偶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10. **患重大疾病**: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11. **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且账户已停止缴存满两年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12. **连续失业满两年**:职工连续失业满两年,且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以上条件可能因城市而异,具体提取条件请参照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在申请提取公积金前,建议先咨询当地的公积金管理机构,以确保符合所有必要的条件和程序。如有需要,可随时添加微信沟通交流。
发布于2024-4-4 21:33 阿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