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投资者在进行可转债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而且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的余额网上申购部分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如果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确保其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认购资金。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3、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和存托凭证的网上申购。
以上是银河证券申购新债委托时间的介绍,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我,我微信随时在线。如有需要帮助的,可以联系我们。
发布于2023-11-16 14:53 阿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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