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是从买方的角度分析的,期权的买方付出权利金拥有的是一种权利,而这个权利是受交易所规定保护的,但是对于期权的卖方而言,他收取权利金买方作为收入,但是具有必须履约的责任,也就是说期权的卖方所赚取的权利金是对他作为卖方承担无限风险的一种弥补。所以说作为期权的买方,风险有限、收益无限,而对于期权卖方而言,则是收益有限风险无限。
但是,为何很多人愿意作为期权的卖方呢,因为期权的卖方会收到很多的权利金提前赚取利润,而未来到期日来临之前,价格涨跌几率均等,涨跌几率都是50%,而且,权利金的买方到期后,权利金的时间内含价值是零,权利金也会变为零,所以很多机构愿意做卖方,当然很多卖方也会采取期货对冲的方式把头寸风险进行转移,进行所谓的期权与期货、现货之间的套利,风险也不大。
发布于2018-10-6 09:49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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