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规定,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这里的一个月指的是指每个连续滚动的一个月(例如,若当日是5月10日,则未来一个月是指5月10日至6月9日),而不是每个自然月,与跨年度、跨月份无关。从事后来看,即以当天为起点,往前计算到上一月的同日的后一日(例如,若目前为5月6日,则事后计算一个月的减持比例是否超过1%,应考察4月7日至5月6日。如果上月没有对应的日期,则往后顺推。例如,若目前为3月29日,则事后计算一个月的减持比例是否超过1%,应考察3月1日至3月29日)。
发布于2018-3-4 18:23 武汉
当前我在线
直接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