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所谓“合格投资者”,是指开户前一交易日日终名下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自然人,以及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且具备两年证券投资经验。所谓“受限投资者”,是指不符合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条件的“公司挂牌前的股东、通过定向发行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等,只能买卖其持有或曾持有的挂牌公司股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发布于2016-9-12 16:43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