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1.信用风险
金融期权合约作为标准化合约,有交易所设立的保证金制度、结算制度和数量限额制度作保障。对于那些遭受损失而未能补足保证金的交易者,交易所可以采取强制平仓措施以维持整个交易体系的安全性。即使部分投资者违约,对其他投资者一般也不会产生太大影响,所以相关的信用风险不大。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是指投资者无法及时以合理的价格买入或卖出金融期权合约,以顺利完成开仓或平仓的风险。比如,在持有买权且市场可能下跌时,投资者不想至到期日使期权作废损失全部权利金,以图尽快平仓了结,但由于市场缺乏交易对手,平仓结果可能是买权持有者只能以很低的价格卖出所持买权,极端情况下无法在到期日前卖出,只能使期权至到期日作废。对于流动性风险的防范,主要是在交易时要谨慎选择合约月份,尽量选择交易活跃的合约。一般而言,近月合约要比远月合约交易活跃,且交易量大得多,所面临的流动性风险也相对较小。当然,由于期权交易合约的标准化及操作程序的系列化,使得交易者在正常情况下流动性风险的暴露程度并不大。
3.操作风险
金融期权有买权、卖权之分,根据执行合约的时间又可分为欧式期权和美式期权。同时,为方便交易者进行策略不同的期权交易,一般规定接受同时买卖不同期权序列的组合式委托。与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相比,交易相对复杂,操作风险大。此外,由于金融期权的交易策略变化繁多,不同头寸组合状况具有不同程度风险状况,因此保证金计算方式亦比较复杂。
发布于2018-7-12 15:38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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