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
公司债这样的交易所债券收益的计算有三种情况,
即再次卖出、持
有到期和回售给发行方。
再次卖出的收益容易计算,即卖出时净价
-
买入时净价
+
买入后持有天数的应计利息。
回售给发行方和持有到期的收益计算相同,
都为单张
100
元×约定年利率×发行年数×
(1-
利息税率
)
。根据发行时合同约定不同,有半年支付利息的,有到期一起支付利息的,但
大多是按年支付利息。
以中关村债券为例,
2012
年
2
月
10
日,
该债券以实时成交价
93.8
元来计算到期回售收
益率。在行情软件中按
F10
我们可以查之,
10
中关村债券发行日期为
2010
年
8
月
26
日,
债券存续期为
6
年,存续期内每年
8
月
25
日为利息登记日,
8
月
26
日为利息支付日。固定
利率按年付息,
每百元面值所得年利息为
5.18%
,
发行第三年的
2013
年
8
月
26
日可回售
(
可
视为
2013
年
8
月
26
日把债券回售给发行方,发行方给付本金利息,相当于持有到期的
3
年期债券
).
2012
年
2
月
10
日以
93.8
元净价实际买入成本
=93.8
元净价
+2.40
元应付利息
+
手续费
=96.2
元
买入后持有到
2013
年
8
月
26
日回售给发行方则持有剩余年数约
1.5
年。
到期回售税后利息
= 5.18
×
2
×
(1-20%) = 8.29
元
到期回售后每张付本金
100
元
年化税后收益率:
(100-96.2+8.29)/96.2/1.5=8.38%
。
(
钱经
)
发布于2015-8-21 11:37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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