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沪市业绩预告披露规则?
还有疑问,立即追问>

问:沪市业绩预告披露规则?

叩富问财 浏览:3138 人 分享分享

1个回答
+微信
资质已认证

首发回答
沪市业绩预告披露规则:沪市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预计中期和第三季度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业绩预告:1、净利润为负值;2、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3、实现扭亏为盈。
上市公司季度报表预告时间为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之内,一季度业绩预告时间为:4月1日-4月30日,二季度业绩预告时间为:7月1日-8月30日,三季度业绩预告时间为:10月1日-10月31日,年报业绩预告时间为:1月1日-4月30日。需要注意的是沪市年报需要提前披露业绩预告,季报和半年报不做强制要求。

发布于2022-6-25 14:38 渭南

当前我在线 直接联系我
关注 分享 追问
举报
   1693位专业顾问在线
问题没解决?12353人选择一键咨询
99%用户选择 快速提问
金牌答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