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在上海市、江苏省、广东省、北京市、浙江省、海南省全域扩大实施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政策试点
发布时间:2023-12-15 14:52阅读:257
南方财经12月15日电,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扩大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的通知》。其中提出,进一步便利经常项目外汇资金收付。试点地区符合条件的审慎合规银行(以下简称审慎合规银行)可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原则为试点优质企业办理经常项目外汇收支业务;对于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服务贸易等项目外汇支出,可事后核验《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支持银行优化新型国际贸易结算。鼓励试点地区审慎合规银行创新金融服务,自主办理试点优质企业真实合规的新型国际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是国家外汇管理局监管外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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