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远双周赢产品
发布时间:2014-2-24 11:03阅读:512
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请谨慎。为确保投资者充分知晓理财产品的投资风险,使所参与的产品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利益,投资者在参与理财产品前须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价,具体程序请咨询代销网点。
产品适用性:本产品风险等级为低-2,适合保守、稳健、平衡、增长、进取型投资者。
一、产品概要
产品全称 | 招商证券智远双周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880014) |
产品类型 | 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投资范围 | 1、短期金融工具,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协议存款、期限在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的债券逆回购、短期融资券、央行票据、剩余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含国债、金融债、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等)、剩余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资产支持受益凭证、保证收益及保本浮动收益商业银行理财计划、货币市场基金等具有良好流动性的短期金融工具:占集合计划资产总值的0-100% 2、债券正回购:占资产净值的0-40% |
管理期限 | 本计划不设置固定存续期限 |
目标规模 | 本集合计划推广期规模上限为50亿份,存续期不设规模上限 |
参与限制 | 首次参与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追加参与无最低金额限制 |
份额面值 | 人民币1.00元 |
开放期 | 开放期为每个月的10日、25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开放期内可以办理参与、退出业务 |
管理人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推广机构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费用结构
管理费 | 0.55%/年 |
参与费 | 无 |
退出费 | 无 |
托管费 | 0.10%/年 |
业绩报酬 | 无 |
收益分配
收益分配 | 1、按日分配,日日复利。根据单位计划资产当日净收益,以每万份单位计划资产收益为基准,为委托人计算该账户当日所产生的收益,并计入其账户的当前收益中。本计划当日投资所获得的收益,将参与下一日的收益分配。 2、在集合计划开放日结转收益,结转方式为分红转份额。若委托人账户的累计未结转收益为正收益,则该委托人账户的本集合计划份额体现为增加;反之,则该委托人账户的本集合计划份额体现为减少。 |
二、本集合计划的推广时间
三、本集合计划风险收益特征及适合推广对象
四、本集合计划成立的条件和日期
五、本集合计划存续期间参与、退出时间
六、本集合计划参与的程序和确认
2、投资者需要事先开设推广机构认可的交易账户,并在账户内备足参与的货币资金;若账户内参与资金不足的,推广机构不受理该笔参与申请。投资者参与申请经确认成功后,其参与申请和参与资金不得撤销;
3、投资者以电子签名方式签署合同后,方可通过推广机构的交易系统申请参与集合计划。
4、投资者于T日提交参与申请后,可于T+2日后在办理参与的营业网点查询参与确认情况。当日发生的参与,正常情况下管理人在次一开放日内对有效性进行确认。
5、若出现超额募集情况,本集合计划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超额募集控制措施”对委托人的参与进行确认。
七、本集合计划退出的程序和确认
开放期内,委托人可以在原推广机构交易系统申请退出本集合计划,或登录原推广机构指定的网络系统申请退出集合计划。
2、退出申请的确认
管理人及注册机构在收到委托人退出申请的下一个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巨额退出的情形按巨额退出的相关约定办理。
3、退出款项划付
若注册登记机构确认委托人退出申请成功,集合计划管理人应指示集合计划托管人于T+2日内将退出款项从集合计划托管专户划出。推广机构收到退出款后于1个工作日内划往退出委托人指定的资金账户。退出款项的划拨自退出申请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如集合计划出现本合同所述暂停估值的情形时,管理人与托管人协商后,可以将划拨日期相应顺延。
八、本集合计划的投资主办人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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