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及人员架构
发布时间:2018-5-2 15:45阅读:573
公司治理及人员架构
i. 公司治理(管理原则:明细职责、强化制衡、加强风险管理)
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任免董监高,非法干预经营管理
2. 5%+股权股东3工作日内通知期货公司报派出机构:冻结、质押、转让、不能行使股东权利、违法违规或受处罚、变更名称、分并重组、停业
3. 告知股东并报派出机构:董监高违法违规;风险监管不达标;客户重大透支穿仓;突发事件
4. 股东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按比例出资行使表决权
5. 首席风险官(经营管理行为合法合规、风险管理监督检查)占用、挪用保证金报派出机构和董事会
6. 自有资金可投资于股票、投资基金、债券等金融产品
7. 期货公司对分支机构集中统一(结算、风险、资金调拨、财务和会计)管理,不得合资合作,不得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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