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报和年报都属于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是公司按固定周期向市场和监管报送并公开披露的经营与财务“成绩单”,是投资者判断公司基本面最权威的信息来源。
四类定期报告与披露时限
年度报告(年报):覆盖上一个完整会计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个月内披露,即次年 4月30日前。年报必须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内容最详尽。
半年度报告(中报/中期报告):覆盖上半年,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2个月内披露,即 8月31日前。原则上不强制审计,但拟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弥补亏损(仅现金分红除外)或下半年拟再融资等情形必须审计。
一季报:覆盖1—3月,应在第3个月结束后 1个月内披露,即 4月30日前,且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
三季报:覆盖1—9月,应在第9个月结束后 1个月内披露,即 10月31日前。
二季报没有单独要求,由半年报替代;季报财务资料无须审计。
需要留意一个规则层面的变化:2025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中,法定定期报告只列明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未再列入季度报告;但沪深北交易所上市规则仍延续季报强制披露要求,所以实务中一季报、三季报照旧要披露。
什么是上市公司的季报年报
上市公司发布季报一般在什么时间段
一季报、中报、三季报、年报披露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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