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董监高增持股份的披露要求主要围绕计划、进展和结果三个环节。
计划披露:董监高在未披露增持计划的情况下,首次披露增持情况且拟继续增持的,应当披露后续增持计划。公告需包括增持主体、已持股数量与比例、前12个月内增持计划完成情况、前6个月减持情况、增持目的、数量或金额下限(不得为零)、实施期限(不超过6个月)、增持方式、锁定期安排、不减持承诺及不确定性风险等。
进展披露: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时,应在事实发生之日通知公司,委托公司在次一交易日前披露进展公告,内容包括已增持数量及比例、增持方式,若仍未实施需说明原因及后续安排。
结果披露:增持计划完成后,应在3日内披露结果公告及律师专项核查意见。若通过集中竞价每累计增持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也应及时披露进展公告。
查询操作步骤:第一步打开交易所官网或巨潮资讯网;第二步搜索目标公司股票代码;第三步进入公司公告栏目,查找增持计划、进展或结果公告;第四步核对公告内容是否包含上述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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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实施股份增持有没有窗口期相关约束
上市公司接连发布多份股东减持公告,包含控股股东、董监高、前期定增机构集中分批减持股份,这类集中减持行为会对个股资金面、市场情绪以及中长期估值带来哪些实质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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