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允许以下三类具有特殊股权结构的企业上市,旨在增强制度包容性,服务“硬科技”企业:
未盈利企业:适用第五套上市标准,不要求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净利润或经营活动现金流为正,但需满足“主要业务或产品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对医药行业企业,进一步要求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这类企业股票简称后加注“U”标识,提示其未盈利状态。
同股不同权企业:允许设置表决权差异安排,即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每股多票),公众投资者持有普通股(每股一票)。此类企业需满足更高市值门槛(预计市值不低于100亿元,或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收不低于5亿元),并在股票简称后加注“W”标识,提示治理结构风险。
红筹企业:包括已在境外上市或未在境外上市的架构企业。已上市红筹企业需满足市值不低于2000亿元,或200亿元以上且拥有国际领先技术;未上市红筹企业则需满足预计市值不低于200亿元且营收不低于30亿元,或100亿元以上且营收快速增长,或50亿元以上且营收不低于5亿元并具备技术优势。对处于研发阶段或国家战略意义的企业,可豁免营收增长要求。
科创板允许哪些特殊股权结构企业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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