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6-8-19 14:06 三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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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6-8-19 14:06 三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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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6-8-19 14:06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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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允许两类特殊股权结构企业上市,一类是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企业,简单说就是发行人设置了特别表决权股份,这类股份每份拥有的表决权比普通股份多,这类企业得满足市值不低于50亿元,或者市值不低于1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收不低于1亿元的条件;另一类是红筹企业,包括已在境外上市的红筹企业市值不低于200亿元,还有未境外上市的红筹企业市值不低于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收不低于5亿元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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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6-8-19 14:07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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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6-8-19 14:06 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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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6-8-19 14:06 盘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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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6-8-19 14:08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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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允许两类特殊股权结构企业上市,旨在包容科技创新企业的差异化治理需求:表决权差异安排(同股不同权)
允许发行人设置特别表决权股份。持有特别表决权的股东(通常为创始人或核心团队)在特定事项上拥有高于普通股份的表决权(如1股对应多票)。门槛: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或预计市值不低于100亿元。限制:特别表决权仅适用于股东大会决议事项,且在修改章程、任免独董等重大事项上,特别表决权股份需按“一股一票”计算。协议控制架构(VIE架构)
允许红筹企业通过协议控制而非股权控制方式实现合并报表并上市。这主要解决部分互联网、高科技企业因外资准入限制无法直接持股境内运营实体的问题。门槛: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要求:需依法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协议控制架构合法合规、风险可控,且信息披露需充分揭示相关风险。这两类安排体现了科创板对“硬科技”企业治理灵活性的制度包容。
发布于2026-8-19 14:09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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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允许的特殊股权结构企业主要指设置表决权差异安排(即“同股不同权”)的科技创新企业,需满足市值或营收门槛、持有人资格限制,且在重大事项表决时恢复“一股一权”。
发布于2026-8-19 14:14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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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允许以下三类具有特殊股权结构的企业上市,旨在增强制度包容性,服务“硬科技”企业:
未盈利企业:适用第五套上市标准,不要求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净利润或经营活动现金流为正,但需满足“主要业务或产品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对医药行业企业,进一步要求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这类企业股票简称后加注“U”标识,提示其未盈利状态。
同股不同权企业:允许设置表决权差异安排,即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每股多票),公众投资者持有普通股(每股一票)。此类企业需满足更高市值门槛(预计市值不低于100亿元,或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收不低于5亿元),并在股票简称后加注“W”标识,提示治理结构风险。
红筹企业:包括已在境外上市或未在境外上市的架构企业。已上市红筹企业需满足市值不低于2000亿元,或200亿元以上且拥有国际领先技术;未上市红筹企业则需满足预计市值不低于200亿元且营收不低于30亿元,或100亿元以上且营收快速增长,或50亿元以上且营收不低于5亿元并具备技术优势。对处于研发阶段或国家战略意义的企业,可豁免营收增长要求。
发布于2026-8-19 14:17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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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允许表决权差异安排企业、红筹企业上市。
1.表决权差异安排(同股不同权/AB股):上市前设置特别表决权股份,一股享有多倍表决权,仅限科创企业,满足市值营收门槛,重大事项实行一股一票表决。
2.红筹企业:注册地在境外,主要经营活动位于境内,含VIE协议控制架构,可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上市,需达到对应市值财务条件。
发布于2026-8-19 14:23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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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6-8-19 15:31 重庆
科创板上市红筹企业具有什么特点,我想了解清楚
科创板允许哪些类型的企业上市,是否支持未盈利企业、红筹企业及特殊股权结构企业挂牌?
在北交所上市的公司,其股权结构、股东人数限制以及信息披露要求与沪深主板、创业板或科创板相比,存在哪些显著的区别和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