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要约收购受《收购守则》规管,核心:
触发:持股≥30%(含一致行动人)须发全面要约;30%-50% 区间 12 个月内增持超 **2%** 也触发。
价格:不低于过去6 个月最高买入价。
期限:要约期≥21 天,股东可撤接受承诺。
生效:需获50% 以上股份接纳;持股超 **90%** 可强制收购余股。
披露:持股≥**5%需披露,每变1%** 公告。
持股参与要约收购,部分接受要约、部分继续持仓,剩余股票成本怎么计算?
融资买入的股票可以参与要约收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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