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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是有义务为职工缴纳社保的,所以很多职工都会长期缴纳社保。但也有很多人想知道,在参保过程中去世后,个人的社保账户会不会注销,那么社保交一半死了怎么办?保费可以退回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如果参保人不幸身故,没有达到退休年龄,社保局会一次性退还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的部分和利息,用人单位缴纳的部分不会退还。因此,严格意义来说,参保人死亡后的,并不会退还全部保费。而如果参保的是居民社保,那么在退休前身故,则会退还个人所交的全部保费。
总的来说,参保人死亡后,其账户的余额是可以由继承人继承的,并且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继承人可以携带有关的材料(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户口本、死亡医学证明等)到当地的社保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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