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买入卖出申报数量规则是什么?
高级胡经理 证券经理
帮助10万+ |好评1.9万
从业认证| 从业4年
感谢您关注该问题,该问题有2位专业答主做了解答。
下面是高级胡经理的回答,如果对该问题还有疑问,欢迎问一问进一步咨询。

融资融券买入卖出申报数量规则是:融资买入、融券卖出的数量应当为100 股(份)或其整数倍,买券还券的数量不得高于其融券余量+100股(份)。交易所规定,融券卖出申报不得低于委托那个时点的现价。例如:现价是10元,此时委托融券卖出的价格必须大于或等于10元。

【1】当天还没有产生成交的,其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前收盘价;

【2】申报融资买入和融券卖出的,交易委托指令成交后的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安全线,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

【3】未了结相关融券合约前,客户融券卖出所得价款除买券还券外,还可买入选定的部分证券;

【4】信用证券账户中标识为担保物的证券可交易,但不得买入担保物和标的证券范围以外的证券,并且不得用于从事交易所债券回购交易。

提供优质服务,您不懂的我都知道!!欢迎一对一在线咨询~
  展开↓
当前我在线 最快30秒解答 立即追问 99%的人选择
赞 收藏
踩 举报
推荐其他专业回答
在线 首席颖经理: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问题。
【1】当天还没有产生成交的,其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前收盘价;【2】申报融资买入和融券卖出的,交易委托指令成交后的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安全线,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3】未了结相关融券合约前,... 全文>
融资融券买入卖出申报数量规则是什么?
评论
浏览更多不如立即追问,99%用户选择
立即追问

已有4,000万+用户获得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