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新债中签后,只需要投资者在T+2日的16:00前,保证其账户资金充足即可,它会自动扣款,如果资金不足,则被视为放弃本次可转债认购机会,同时,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可转债与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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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2-3-27 22:22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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