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托凭证基础证券变更的披露核心原则是权益对等,要和底层对应基础证券的披露要求保持同步,不得出现信息差损害存托凭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按照交易所统一规定,涉及基础证券的发行、回购、转换、重大权属变动等所有可能影响存托凭证对应权益的变更事项,都要按规范及时对外公示。
1. 发行主体需在基础证券变更事项触发后的2个交易日内,通过官方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临时公告。
2. 披露内容需明确标注变更前后的基础证券数量、权益对应比例、对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的具体影响。
3. 涉及重大变更的还需同步提交交易所合规审核,确认无异议后再正式对外发布。
未按要求履行披露义务的发行主体,交易所会按监管要求下发问询函、采取对应的纪律处分,普通投资者可以通过交易所官网、法定信披平台随时查询所有披露文件,您要是想了解存托凭证交易对应的A股账户办理相关规则,网上联系客户经理可以申请成本佣金,我可以给您整理更清晰的操作指引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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