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大宗交易撤销申报的时限因交易所和申报类型不同而有差异,核心原则是成交确认前可撤,确认后不可撤。
上海证券交易所方面,意向申报和成交申报的申报时段为9:30至11:30、13:00至15:30,未成交申报在此时段内可撤销。成交申报一经交易所确认,不得撤销或变更。固定价格申报在15:00至15:30的申报时段内可撤销,申报时间结束后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
深圳证券交易所方面,协议大宗交易的成交确认时间为15:00至15:30,在成交确认前可撤销申报。债券协议大宗交易的成交确认时间为9:15至11:30、13:00至15:30,在此期间的未配对成交申报可撤销。
北京证券交易所方面,申报时段为9:15至11:30、13:00至15:30,全天的交易时间内均可提交申报和撤销未成交申报,15:00至15:30的成交确认时段内仍可撤单,15:30撮合结束后自动失效。
查询操作步骤:登录交易所官网,在规则查询栏目查找交易规则或大宗交易指引,进入大宗交易相关章节查看撤销申报的具体规定。也可在交易软件的大宗交易委托页面,查看委托状态和可撤单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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