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可转债回售资金不是申报后立刻到账,是**回售申报期结束后,按登记结算流程统一兑付**。
(1)核心结论
回售申报仅在公告指定申报期内提交;申报期结束统一登记,发行人备好资金,在公告载明的兑付日,回售资金划入投资者证券账户。
(2)业务规则
申报期结束后,发行人需要在兑付日前将足额资金交至中国结算。中国结算在兑付日统一划付给券商,再由券商入账至客户资金账户。回售的可转债份额在兑付日前一交易日闭市后扣减。具体兑付日期以该转债回售提示公告为准。
(3)适用场景
回售申报期内提交申报,不代表马上回款;申报一旦确认,已申报转债不能交易、转股。兑付日为交易日,遇节假日顺延。
(4)关键区分
回售申报时间,和资金兑付时间是两个独立时段;申报期只是登记回售意愿,资金兑付统一在申报期结束之后集中办理,不是 T+1 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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