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不是必须质押自家股票**。
(1)核心结论:公开发行可转债仅当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低于 15 亿元时才需要提供担保;担保可以采用连带责任保证、资产抵押、股票质押多种方式,质押股票只是担保方式之一,并非强制选项;净资产≥15 亿的上市公司,甚至可以不用提供任何担保。
(2)业务规则:担保主体不能是上市公司自身,一般由控股股东、实控人来提供保证或者质押股票。定向发行可转债,法规不强制要求提供担保。
(3)适用场景:沪深北交所公开发行可转债统一适用。净资产不足 15 亿的企业,可选择大股东连带责任保证,不一定质押股份;满足 15 亿门槛,可直接不设置担保。
(4)关键区分:可转债和可交换债不一样,可交换债必须质押大股东存量股票;可转债没有强制质押股票的硬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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