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出让方是大股东或特定股东的协议转让,受让方过户完成后不能立刻卖出,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本次受让股份**。
(1)核心结论:该锁定期是减持新规强制要求;只有不属于大股东 / 特定股东减持场景的协议转让,无强制 6 个月锁定期,过户后可卖出。
(2)底层规则逻辑:设置 6 个月锁定期,是为了防范通过协议转让绕道减持,规避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减持约束。
(3)适用口径:大股东、特定股东通过协议转让减持,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一般不低于总股本 5%;过户登记起算 6 个月锁定期,6 个月内不能集中竞价、大宗卖出本次受让股票。
(4)例外情形口径:同一实控人内部主体之间协议转让,不受该 6 个月锁定期限制;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的,收购人有 18 个月法定锁定期。
(5)额外约束口径:6 个月锁定期届满后,若受让方成为 5% 以上股东、董监高,还需要继续遵守对应的减持比例、敏感期等规则。
(6)实操提示:转让双方也可以自行约定比 6 个月更长的承诺锁定期,承诺必须遵守。
如有需要请点击头像联系我~
发布于17小时前 天津



分享
注册
1分钟入驻>

+微信
秒答
电话咨询
173764818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