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业绩承诺未达标,补偿义务人主要采用**股份补偿、现金补偿**两种方式,控股股东、实控人相关主体法定优先股份补偿,下面展开拆解
(1)核心结论
标的资产业绩未达标,补偿义务人优先以本次重组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补偿;股份数量不够覆盖差额的,剩余部分采用现金补足。协议也可约定纯现金补偿。承诺期满还需做标的减值测试,减值缺口同样要履行补偿。
(2)股份补偿
补偿股份由上市公司以 1 元总价回购并注销。业绩期内送股、转增,对应补偿股份数量同步调增;已派发的现金分红,义务人需要返还上市公司。补偿股份按协议计算,逐年测算,已经补偿的股份后续不再冲回。
(3)现金补偿
当义务人本次交易拿到的股份不足以覆盖补偿金额,差额部分支付现金。现金补偿款按约定时限缴入上市公司指定账户。
(4)补偿顺位监管要求
如果补偿义务人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其关联方,**必须优先股份补偿,不足部分现金补偿**;构成重组上市的,股份补偿比例还有额外底线要求。非关联交易对手,双方可市场化协商补偿方案。
(5)业务流程
年报出具后会计师出具专项审核意见,确认业绩差额;上市公司测算补偿数量 / 金额,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之后办理股份回购注销或者收取补偿现金,同步对外公告。
(6)口径区分
业绩补偿≠减值补偿。业绩补偿针对净利润缺口;减值补偿是承诺期末标的资产减值额超出已补偿金额时,另行追加补偿,两者分开计算。
(7)实操提示
补偿股份存在质押、冻结会阻碍履约;义务人拒不履行,上市公司可通过诉讼、强制执行追索补偿。
如有需要联系我~
发布于2026-9-21 12:55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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