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核心结论:A 股上市公司单次非公开发行(定增),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
适用场景:沪深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常规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含简易程序、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硬性规则:基金公司、券商、QFII/RQFII 旗下多只产品参与认购,合并算作 1 名对象;信托仅能以自有资金作为认购对象;35 名为上限,不可以突破。
实操总结:统计口径按认购主体合并认定,询价阶段邀请对象数量不受 35 人限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不能超过 35 名。
如有需要联系我~
发布于2026-9-20 16:31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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