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核心结论:期权行权指派,是期权买方发起行权后,结算机构在该合约所有未平仓卖方里随机抽取账户、分配履约责任的业务流程,被指派的卖方必须履约,不可拒绝。
适用场景:仅发生在期权行权结算环节,卖方本身无法主动预测、选择是否被指派。
硬性规则:认购期权被指派,卖方需按行权价卖出对应标的;认沽期权被指派,卖方需按行权价买入对应标的,指派采用随机分配机制。
实操总结:买方提交行权申报不等于直接成交,需要经过交易所指派匹配,一旦被指派,卖方必须按合约完成交割。
如有需要联系我~
发布于2026-9-20 15:59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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