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核心结论:**计算大股东减持比例时,大股东和其一致行动人必须合并计算,视为一个整体统一执行减持额度限制**。
规则拆解
额度合并口径,集中竞价 90 日不超总股本 1%、大宗交易 90 日不超总股本 2%,均把大股东及全部一致行动人卖出股份合并统计,不能拆分各自单独使用额度。
认定标准,一致行动人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判定;即便分属不同账户、不同主体,只要构成一致行动,减持数量合并累加。
解除一致行动的特殊安排,双方解除一致关系后,6 个月内依旧要继续合并遵守减持比例、窗口期、预披露等全部减持约束。
配套信披,减持计划、进展公告、减持结果公告,同样需要合并披露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与减持数量。
边界区分,不构成一致行动的独立股东,减持比例分开单独计算;仅为亲属关系,无一致行动协议、无共同安排,则不需要合并。
如有需要联系我~
发布于6小时前 天津



分享
注册
1分钟入驻>

+微信
秒答
电话咨询
186309170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