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1)核心结论:**可以参与分红,能正常获得现金红利、送股转增等孳息;但该分红孳息自动归入担保专户,属于可交换债担保物,发行人不能自由支配**。
(2)业务实操细节
质押进入可交换债担保信托专户的股票,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享有上市公司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等全部股东权益。
现金红利、新增送转股,到账后自动纳入担保财产,存放于担保专户,用于担保换股以及债券本息兑付。
只有在可交换债全部兑付完毕、解除股份担保登记后,剩余孳息才会返还给发行人。
存续期内如果换股,用于交换的股份对应的权益随股份一并交割给债券持有人。
边界区分:普通股权质押,很多情况现金红利可由出质人领取;可交换债专户质押是特殊信托担保,股票及全部孳息统一作为担保物,规则和普通股票质押不一样。
限制情形:专户内质押股份不得随意转让;孳息处置受担保及信托合同约束,发行人无权直接支取红利。
(3)区分三件事
分红权益本身:质押股份依然享有分红权,上市公司正常派发红利。
红利归属:红利到账自动进入担保专户,作为可交换债担保物。
普通股份质押:不适用这套孳息强制归入担保专户的规则。
(4)需要留意的隐性要点
很多投资者误以为质押专户股票拿不到分红;股份本身享有分红,只是拿到的红利不能直接由大股东自由使用,自动纳入担保资产。
(5)实操提示
上市公司做权益分派方案时,可交换债专户股份正常计入分红基数;发行人测算担保覆盖率,需要同步把送股、现金红利纳入担保资产。
如有需要联系我
发布于14小时前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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