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交所股票盘后固定价格申报有没有价格笼子限制
(1)核心结论
**盘后固定价格申报不适用北交所盘中连续竞价的价格笼子机制**,但设置盘后专属限价约束,成交统一为当日收盘价北京证券交...。盘中连续竞价的 2% 价格笼子,仅针对盘中竞价申报,不对盘后定价申报生效。
(2)业务实操细节
盘后申报必须填报限价:买入申报,限价不得低于当日收盘价;卖出申报,限价不得高于当日收盘价,不满足直接判定为废单北京证券交...。
盘后不管填的限价有多高(买入)、有多低(卖出),最终撮合成交价全部等于当日收盘价,按时间优先排序成交。
该价格约束和盘中 ±2% 价格笼子是两套独立规则;盘后申报依旧要服从股票当日 ±30% 涨跌幅大框架。
新股上市首日等无涨跌幅标的,盘后定价同样不执行价格笼子,仅遵守盘后自身限价逻辑。
(3)区分三件事
盘中连续竞价:执行北交所 ±2% 价格笼子;
盘后固定价格申报:不适用价格笼子,执行 “买≥收盘价、卖≤收盘价” 的专属限价规则;
大宗交易:执行另外一套大宗交易价格区间规则,和盘后定价无关。
(4)需要留意的隐性要点
盘后只是填报限价做资格校验,不会按申报限价成交;买入填很高限价,实际依旧以收盘价成交,不会高价成交。
盘后申报不会因为突破盘中笼子阈值被暂缓撮合,只校验是否满足盘后限价条件。
(5)实操提示
盘后买入,委托限价≥收盘价;盘后卖出,委托限价≤收盘价,否则委托直接废单,不要套用盘中价格笼子思路填报盘后委托。
如有需要联系我~
发布于19小时前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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