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可转债触发下修条件,董事会是否必须提议向下修正转股价,下面展开拆解
(1)核心结论
**触发下修条款,董事会没有法定强制义务必须提出下修方案;但触发条件当日,董事会必须召开会议审议 “是否下修”,并且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对外公告审议结果,可以选择提议下修,也可以选择不提议下修;不召开审议、不披露公告,直接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上海证券交...。**
(2)业务实操细节
触发条件当日必须履行审议程序,不等于必须做出下修的决议。
董事会两种表决结果:①同意,提出下修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转债持有人股东表决需要回避;②不同意,公告本次不实施向下修正。
若不履行董事会审议及披露流程,规则直接推定本次不修正转股价,不能悄悄搁置不处理上海证券交...。
本次决定不修正的,下一轮下修计数周期,从本次触发条件的次一交易日重新开始计算。
就算董事会提议下修,股东大会仍有否决可能;股东大会通过之后才正式执行转股价下调。
约束边界:定向发行可转债,不设置向下修正条款,不存在该套审议流程。
(3)区分三件事,不要混淆
触发下修条件:是条款满足,属于事实状态,不等于必须实施下修。
董事会审议义务:触发当日必须开会审议是否下修,属于监管强制程序要求。
董事会提案权利:有权选择提或者不提下修方案,不是条件一满足就强制要下修。
(4)需要警惕的隐性风险
很多投资者误认为条件达成就一定会下修;公司可以合法选择不下修,只需要走完董事会审议 + 对外公告;没有出公告默认不修正,直接开启新一轮计数周期。
(5)实操提示
看到公司发布预计触发下修提示公告,重点等待触发之后董事会的正式公告,看是提议下修还是明确不予修正。
如有需要联系我~
发布于2026-9-16 17:00 天津



分享
注册
1分钟入驻>

+微信
秒答
电话咨询
186309170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