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售股解禁后并不能不受限制地全部卖出,解禁仅代表获得流通资格,实际卖出仍受股东身份、交易方式、减持比例、窗口期及特殊情形等多重限制。
大股东及董监高:限制最严格
大股东(持股5%以上)减持限制
预披露: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须在首次卖出 15个交易日前 披露减持计划;拟在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超过总股本1%的,须提前 30个交易日 披露。
比例上限:任意连续90日内,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总股本 1%,大宗交易不超过 2%,合计不超过 3%。
受让方锁定:通过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减持的,受让方 6个月内 不得减持。
董监高减持限制
年度限额: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 25%(持股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
离职限制:离职后 6个月内 不得转让。
敏感期禁止: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季报/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以及重大事项决策至披露期间,禁止减持。
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相对宽松
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解禁股份,无需事前预披露减持计划,成交完成后按要求事后披露变动即可,且不受上述集中竞价1%及大宗交易2%的额度限制。
禁止减持的特殊情形
即使限售期已满,出现以下情况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不得减持:
破发:最近20个交易日任一收盘价低于IPO发行价。
破净:最近20个交易日任一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分红不达标: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低于年均净利润的30%。
违法违规:公司或大股东被立案调查、行政处罚未满6个月,或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
上市时未盈利:北交所规定,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在实现盈利前,控股股东等自上市之日起2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
解禁≠自动流通
北交所限售股解禁后,股东还需事前办理解限手续并披露解限公告,股份方可上市交易,并非到期自动变为流通股。
发布于19小时前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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