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限售股竞价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出后,可以中途放弃减持,但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能直接悄无声息停止,下面展开拆解。
(1)减持计划本身不代表强制卖出
预披露只是告知市场未来的减持意向,不是必须硬性完成交易。股东可以根据股价、资金安排,选择不减持、只减持一部分,监管不会强制要求必须把计划数量全部卖出。
(2)中途放弃减持的披露要求
如果在减持时间区间内直接放弃,需要发布提前终止减持计划公告,说明放弃的原因;若整个减持窗口期走完,完全没有减持,不需要提前发终止公告,但要在窗口期届满后 2 个交易日内,披露减持结果公告,说明本次未实施减持。
(3)再次减持的硬性约束
本次计划放弃之后,如果后续还想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能沿用旧的预披露公告**,需要重新履行 15 个交易日前预披露流程,重新发新一轮减持计划公告。
(4)实操风险提示
频繁披露又放弃减持,容易收到交易所问询,被市场质疑公告目的;如果股东此前作出过减持相关承诺,随意放弃可能触发承诺违约风险;投资者看到减持公告,不能默认股东一定会完成卖出,要结合后续进展公告持续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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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6-8-25 13:06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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