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选择权,上市公司发生吸收合并、重大重组时,给部分股东以约定价格卖出股票的权利,有完整的实施时间流程。
上市公司发布重组预案之后,同步披露现金选择权报告书,写明申报起止时间、行权价格。投资者想要行权,需要在规定窗口期提交申报,过期就无法再行使权利。申报之后股份临时冻结,行权成功则按照约定价格拿到现金;如果重组方案终止,申报自动失效,股份解冻恢复正常交易。
现金选择权价格不一定高于市价,投资者需要对比二级市场价格,权衡之后再决定是否申报行权,不可盲目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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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6-8-19 14:15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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