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满足两融开户条件且标的纳入交易所两融名单的 ETF 可融券卖出,仅带 “融” 标识的场内 ETF 支持融券交易。
(1)融券操作前提:必须线下临柜开立融资融券信用账户,普通股票账户无法融券;账户需满足 24 个月交易经验、20 日日均资产 50 万元,仅标的名单内 ETF 可借券卖出,无 “融” 标识 ETF 不开放融券权限。
(2)可融券 ETF 品类范围:宽基 ETF(上证 50ETF、沪深 300ETF、中证 500ETF)、行业主题 ETF(券商 ETF、科创 50ETF、光伏 ETF)、主流跨境 QDIIETF(恒生科技 ETF、中概互联 ETF)均纳入标的;债券 ETF、小规模低流动性 ETF 一般不开放融券。
(3)标的判定与券源规则:交易软件个股代码旁标注 “融” 即为两融标的;交易所定期更新名单,券商券源库存动态变化,热门 ETF 券源相对充足,冷门主题 ETF 常出现无券可融情况。
ETF 融券存在价格上涨亏损、融券费用持续计提风险,单笔融券合约最长 6 个月;操作前核对软件标的标识,优先选择规模大、流动性充足的宽基类 ETF,降低无券与流动性不足带来的交易限制。
发布于5小时前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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