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笔申报数量
基础单位:买入须 100 股整数倍;持仓不足 100 股零股必须一次性卖出。
竞价上限:限价申报≤30 万股,市价申报≤15 万股;盘后定价申报≤100 万股。
二、限价申报价格笼子(仅连续竞价生效)
规则:买入价≤卖一基准价 ×102%;卖出价≥买一基准价 ×98%。
超范围处理:不直接废单,订单暂存主机,行情波动落入区间后自动撮合;集合竞价、盘中临停申报不受 2% 笼子限制。
基准价优先级:卖一 / 买一→对手盘最优价→最新成交价→前收盘价。
发布于2026-6-16 10:34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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