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诉讼进展
在东旭光电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12月3日中信证券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5)冀民终690号],裁定维持石家庄中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25)冀01民初150号],确定该案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该案原告为吴彩泉等11名投资者,被告为东旭光电、东旭集团、华南公司等37名相关法人主体或自然人。诉讼理由是东旭光电2015 - 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存在欺诈发行、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等行为。目前11名原告合计诉讼请求金额为人民币1828167.34元,鉴于该案审理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且尚未开庭,后续结果仍有待关注。
经营与市场层面进展
- 已退市并转至三板市场:目前东旭光电已退市并转入三板市场,这反映出其经营状况较为严峻。退市意味着公司在主板市场表现欠佳,无法满足持续上市条件,转至三板市场增加了公司的融资难度与市场关注度,也加剧了破产风险。
- 重大资产重组进行中:东旭光电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涉及资产整合、股权结构调整和业务优化等多方面。公司希望借此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这体现了其对未来市场发展的信心和积极应对困境的决心。
- 业务布局与面临挑战:公司核心业务集中在光电显示材料和新能源汽车板块,近两年行业竞争压力较大。2023年三季度财报显示,受面板行业周期波动影响,核心产品毛利率同比下滑5%,经营性现金流连续两年为负。截至2024年一季度仍有129亿债券待兑付。短期来看面板行业回暖趋势不明显,新能源车业务还处于市场拓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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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8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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