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结算业务实施细则》;
(2)《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票期权试点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3)《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票期权组合策略业务指引》;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股票期权试点结算业务指南》。
另外,本公司2015年1月9日发布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参与人期权结算业务管理指引》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银行期权资金结算业务指引》同样适用于深市股票期权业务。
发布于2021-3-4 11:21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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