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投资者主导。普通合伙人只限特殊状况才容许项目投资。
(2).推行股份出让限购期。新三板对特殊行为主体拥有股份要求限购期,另对挂牌上市前增资扩股、大股东及控股股东出让股份等也各自要求了限购期。
(3).设置股份交易最少额度。每一次交易规定不可小于1000股,投资人账户某一股份账户余额不够1000股的,只有一次性委托售出。
(4).交易须主办券商代理商。主办券商委托申请办理价格申请、出让或选购委托、交易量确定、结算交割等办理手续,挂牌上市企业及投资人在代办公司系统软件所做好的股份交易的有关办理手续均需经主办券商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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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0-12-16 17:31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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