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表决权行使流程通常为,管理人先拟定重大事项议案(如投资范围变更、基金合同修订等),并准备相关说明材料 ;然后通过邮件、官网公告等方式通知投资者,告知表决事项、表决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个工作日)、表决方式(书面表决、网络投票等) ;投资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表决,管理人收集表决结果 。表决机制方面,一般采用 “双过半” 原则,即参加表决的投资者所持份额需达到总份额的 50% 以上,且同意票数占参加表决票数的 50% 以上,议案方可通过 ;对于特别重大事项(如基金清算),可能要求更高的同意比例,如三分之二以上 。
发布于2025-5-20 09:27 武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