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单是保险合同的一种载体,投保书、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合同条款均是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保险单应当记载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
二者的区别在于:
1.先签订保险合同,后签发保险单。
财产保险合同,由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后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根据投保人的申请,由保险人签署,交由被保险人收执,保险单是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遭受意外事故而发生损失时,向保险人索赔的主要凭证,同时也是保险人收取保险费的依据。
2.保险合同的成立与否与保险单的交付无关。
保险合同当事人通过要约和承诺的过程就某项保险业务达成协议以后,就意味着保险合同已经成立,至于保险单是否签发,则不影响有关赔偿责任,除非双方当事人约定以签发保险单作为保险人承诺的唯一形式。
也就是说,没有签发保险单,不影响保险合同的效力。
3.保险合同成立,但保险单不一定生效。
附生效条件的条款,保险费交清之前,保险单已经成立,但是并没有生效。
也就是说,只有投保人交清了保险费,保险单才生效,保险单生效的条件就是投保人向保险公司交纳保险费。
对保险费交清之前发生的事故,由于保险单并没有生效,保险公司无须承担赔偿责任。当然,保险公司也不能以没有生效的保险合同向投保人索要保险费。
以上是对“保险单和保险合同有什么区别?”作出的回答,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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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0-12-16 16:18 免费一对一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