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售当可转债回售条款触发后,投资者申报回售及回售资金到账的相关情况如下:申报回售流程上海证券交易所1:上市公司会发布《可转债回售公告》,回售申报期通常为公告发布后第 5 日至第 9 日。投资者在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申报,申报时间为交易日的交易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3:公司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回售公告,回售申报期一般不超过 15 个交易日。投资者在申报期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报,申报当日可撤单,一经确认不可撤销,若当日申报不成功,可在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回售资金到账时间1上海证券交易所:一般来说,在回售申报期结束后的第 10 日(T+10),中国结算向上市公司提供最终回售冻结数量,上市公司将相应款项划至中国结算银行账户。T+11 日中国结算收到资金后进行清算交收,T+12 日资金划至投资者账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龙大转债” 为例,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回售申报期结束后的第 5 日,回售款划拨日为第 6 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第 7 日3。但不同转债可能会有差异,具体需关注上市公司公告。
发布于2025-5-13 23:14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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