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股票退市制度新特点
直接退市:创业板上市公司终止上市后将直接退市,不再像主板那样要求必须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不过,退市后符合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条件的,可自行委托主办券商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提出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的申请。多元退市情形:引进 “净资产为负”“审计报告意见为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 和 “连续一百二十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低于 100 万股” 等退市情形。此外,新的创业板退市制度还增加了 “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 和 “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 两个退市条件。
快速退市程序:对于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的上市公司,最快退市时间缩短为三个月;对于净资产为负的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后根据中期报告而不是年度报告来决定是否退市;对于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或拒绝表示意见的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后根据中期报告而不是年度报告来决定是否退市。创业板股票退市风险警示规则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深交所可以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此后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此后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改正。因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被深交所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此后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改正。因公司股本总额或者股权分布发生变化,导致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再符合上市条件,在规定期限内仍未解决。公司可能被依法强制解散。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另外,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在股票简称前冠以 “*ST” 字样。公司同时存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也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 “*ST” 字样。
发布于2025-5-12 09:44 郑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