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单未超出2%却显示废单,可能有以下原因:
- 未考虑“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机制:新规在现行2%有效申报价格范围基础上增设了该机制。当2%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不足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即0.1元)时,取至0.1元。若你的挂单价格在2%范围内,但不符合此机制要求,仍可能成为废单。
- 基准价格判断错误: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通常是卖一价格)的102%和买入基准价格以上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孰高值;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通常是买一价格)的98%和卖出基准价格以下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孰低值。若你对基准价格判断有误,可能导致挂单实际超出限制。
- 交易时间问题:如果是在集合竞价阶段结束后,如9:25之后挂单,且价格不符合连续竞价阶段的“价格笼子”规则,即使未超出2%,也可能是废单。此外,非交易时间挂单也会被视为废单。
- 账户相关问题:比如账户资金不足,无法支付买入股票所需金额;或账户状态异常,如被冻结、挂失等;又或是未开通相应交易权限,如未开通创业板、科创板权限却对相关股票挂单,都可能使挂单成为废单。
- 系统或网络问题:交易系统故障、网络延迟或数据传输错误等,可能导致订单无法正常提交或处理,使挂单成为废单。
你可以对照上述原因,检查自己的挂单情况,找出问题所在并进行相应调整。
发布于2025-4-25 10:11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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