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然人股东:一般要在股权登记日当天持有权证。已办理确权公证或在公司登记手续的自然人股东,通常可凭本人身份证、股权托管中心账户卡到青岛市股份制企业股权托管中心有限公司领取红利。若在其他证券营业部开户,则前往开户的证券营业部办理。未办理上述手续的自然人股股东,需持相关资料到对应公司的权证办公室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后,再领取分红。
- 法人股东:已办理确权公证或在公司登记手续的法人股股东,凭股权托管中心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到对应公司指定的权证办公室或卡中心办理红利领取手续。未办理上述手续的法人股股东,需先持上述资料到对应公司的权证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后再领取分红。
发布于2025-2-15 14:05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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