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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5-2-11 18:05 杭州
假如2024年12月20号买了1万股农行的股票,然后农行在2025年1月7号的时候分红了,当时登记的股权数目是1万股,然后在2025年1月10号当天开盘先卖出2000股,尾盘再买入2000股,收市的时候持仓还是1万股,那么这次卖出的2000股会不会收取股息红利的个税
叩富问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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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5-2-11 18:05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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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作为理财经理,很高兴为您解答关于股票分红和税务的问题。
根据中国的税法规定,股票分红的个人所得税是按照持有股票的时间来确定的。具体来说,个人持有股票的时间分为三个区间:
1. 持有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
2. 持有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
3. 持有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您的例子中,2024年12月20日买入农行股票,2025年1月7日分红,持有期限在1个月以内,所以卖出的2000股股票分红所得需要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
需要注意的是,您在1月10日卖出2000股后又买入2000股,但分红的个人所得税是按照分红时持有的股票数量来确定的,所以卖出的2000股股票分红所得仍然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希望以上解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理财方面的问题,欢迎随时咨询。
发布于2025-2-11 18:07 盘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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