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规则:
成交首日除外,精选层股票全时段实施价格涨跌幅限制,限制范围是前收盘价的上下30%。
投资者通过限价委托或市价委托买卖精选层股票,申报数量起点为100股,且不设整数倍要求,不足100股部分要一次性卖出。例如支持申报101股、102股,如果剩余99股就要一次性卖出。
连续竞价阶段,精选层股票设置了申报价格范围,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5%,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5%,实时动态调整。基准价格按对手方最优价、本方最优价、最近成交价、前收盘价的顺序取得。当基准价格低于2元时,允许投资者以基准价格上下浮动0.1元作为申报有效价格范围。需要提醒的是,包括申报有效价格范围和涨跌幅范围在内的边界价格计算,并非按四舍五入原则自动进位,而是“下限上入、上限下舍”的原则取至0.01元。例如,精选层股票A前收盘价为10.55元/股,那么当日股票A的涨幅限制价格为10.55×(1+30%)=13.715元,跌幅限制价格为10.55×(1-30%)=7.385元,此时满足规则要求的涨停价格应当是13.71元/股,跌停价格应当是7.39元/股。
发布于2021-1-20 22:05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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