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一方婚前投保,婚前完成缴费
这已经很明显了吧,缴的保费和投保行为,都是在婚前做的,当然与婚后无关
所以,保单的现金价值为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涉及分割
2、一方婚前投保,婚后用个人财产缴费
保险的缴费期一般都比较长,一份保单要连着缴费5年、10年或者更长的时间
头两年,还没结婚,用的是自己的钱交保费,后面三年缴费时,已经进入了婚姻,但用的是自己的财产缴费
那么,
现金价值归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涉及分割
3、一方婚前投保,婚后使用共同财产缴费
这种情况就分为两个阶段来看了
【婚姻存续】期间,对应的现金价值的部分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婚前】个人缴费部分,对应的现金价值,为婚前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4、父母在子女婚前为子女购买的年金保险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收益
这里要引入一个小知识
投保人,就是买保险的人
既然是交钱的人,那么对保单里的钱(书面用语“现金价值”)就具有掌控权
所以父母为子女投保,及父母是投保人,也就是对保单里的钱有掌控权的人
所以,保单的现金价值,产生的收益,是属于父母的,子女离婚也与这份保单无关
但具体事件,依旧是一事一议的分析
合理看待保险的法律功能
【写到最后】
我是思思,让每一位阅读者,通过客观、中立的角度去深度了解保险配置和养老规划,通过风险管理和养老金的规划,让财富保值增值,在退休以后过上有品质的养老生活。
如需进一步咨询,【欢迎右上角加一下我的微信】,我会结合您的实际情况,给你一些更有用的建议,帮您货比三家。
发布于2024-3-23 21:39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