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期权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其特点之一就是买卖双方都有在约定期限内行使权利的选择权。对于期权的买方来说,购买期权后拥有的是权利而非义务,即有权(但不是义务)在约定的 expiration date(到期日)或之前以约定的执行价格(strike price)买入(对于看涨期权)或卖出(对于看跌期权)相应的标的资产。
期权的买方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和个人投资策略,在期权交易时间内自由买入或卖出期权。如果预测市场将有利于自己,可以买入看涨期权;如果预测市场将不利,可以买入看跌期权来保护持仓或资产。同样,如果市场情况变化,或者投资策略调整,期权买方也可以选择卖出已购买的期权来关闭头寸,避免进一步的损失或锁定已获得的利润。
卖方的情况则略有不同。期权的卖方在收取了一定数量的期权费后,有义务在买方决定行使期权时按照约定的执行价格买入(对于看涨期权)或卖出(对于看跌期权)相应的标的资产。卖方卖出期权后,如果市场价格向不利方向发展,可能会面临较大的风险,因为卖方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因此,卖方通常会在卖出期权的同时持有相应的标的资产,或者通过购买相应的保护性看涨期权或看跌期权来对冲风险。
总之,期权买方有选择权,可以随时买入或卖出期权,而期权卖方则有义务在买方决定行使期权时履行交易。期权交易需要投资者具备一定的市场知识、风险意识和资金管理能力。
发布于2024-5-16 10:56 北京



分享
注册
1分钟入驻>
+微信
秒答
搜索更多类似问题 >
电话咨询
18270025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