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高管核心员工,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相关安排在香港美国等成熟市场的首次公开发行中较普遍相关机制有利于向市场传递正面信号,促使发行人在定价时兼顾高管、核心员工的投资利益,审慎定价;引入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机制”;承诺最低持有期限。在获配股票后,规定发行人的高管、核心员工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持有时间不少于12个月,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持有时间不少于24个月。同时,允许战略投资者获配的股票可以按规定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借出,以增加二级市场供给,平抑价格波动.欢迎交流!
发布于2019-7-24 14:06 深圳